:标志为ExdIIAT4、ExdIIBT4、ExdIICT4;在II类产品中,IIB的电动机可代替IIA电动机,IIC的电动机可代替IIB及IIA电动机。
1.2 较高表面温度: 在不利运行条件下(但在规定的容许范围内)工作时,电气设备的任何部件或任何表面所达到的较高温度。
1:对于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来说,该温度可出现在设备内部零部件上或外壳表面,视防爆型式而定。
1.3 温度组别: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按其较高表面温度划分的组别。
1.4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蒸气、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5 爆炸性气体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物质以气体或蒸气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1.6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0区:连续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7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
1.8 危险区域划分中的2区:正常运行时不大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区域,如果出现,只是存在很短时间。
1.8 隔爆外壳“d”: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的爆炸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1.9 增安型电气设备“e”:
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即对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其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
1:这种保护型式用“e”表示。附加的措施是那些符合本部分要求的措施。
2:增安型“e”的定义不包括在正常运行情况下产生火花或电弧的设备。
1.10 增安型电气设备的极限温度: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较高允许温度。它等于按下列条件确定的两个温度中的较低温度:
爆炸性气体环境点燃的危险温度;